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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的标注 |
中图分类号的标注 发布时间:2006-11-8 22:55:19
避免的。专业性图书馆由分类工作人员专人校核。
3 仿照复分办法
对于具有共性的类目,尽量采用仿照复分的办法。为了把分类法编得系统、简练,同时还要 达到详细分类的目的,对分类系统中所出现的共性类目,制定下列几种不同形式的仿照复分办法。
1) 供分类法各类通用的复分表有:总论复分;世界地区表;中国地区表;国际时代表;中 国时代表;中国民族表。 总论复分表概括了各类均可能出现的复分问题。对于总论复分的内容,规定使用至二、三级 类,或在部分类下重点使用;另外,也可根据需要只选用该表中的部分类目。世界和中国的 “地区表”、“时代表”和“中国民族表”,只适用于分类表中规定用以复分的类目,在需 要复分的类目下均分别注有“依照……复分”的注释。)
2)对各学科门类中出现的专类共性区分的问题,分类法结合类目的具体情况,规定了几种 处理方法。 把专类共性区分的问题,编制“专类复分表”,供需要复分的各类仿照复分。例如:在各国文学类下编有“文学著作专用复分表”,供各国文学的复分。 在上、下级类目中,均出现有共性的问题时,则在上一级类下,列出共性类目,概括为“一般问题”,并注明“以下各类仿照复分”。 在比较临近的类目下,出现共性区分的问题时,则在前面出现的类下,详列子目,另在后面需要同样复分的类下,注明仿照复分。 按照以上规定的3种复分办法进行分类时,即将复分的类号,直接加在需要详细分类的类号 上。例:《荷兰近代史》号码是 K563.4《大麦的田间管理》号码是 S512.305但对其上位类目(需要复分的概括性类目)的复分,则要在复分类号前加“零”,以资区别。 例:《欧洲近代史》号码是 K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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