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 发布时间:2007-4-16 23:12:0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我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厂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1、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厂方各项规章制度。 2、班组应严格组织管理、生产组长一把手对本班组的维修质量、安全生产要负总责、应当根据班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员配备、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行政责任及当事人责任。 3、对不按要求落实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野蛮违规操作、出现事故者由当事人自已承担责任 、属使用不当或判断不准等个人责任、造成零件设备损坏或安全问题、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给予赔偿并处罚。(按组长70%组员30%)4、严禁攀爬窗户、门、墙对造成事故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已承担、并追究其责任、未造成事故者除重罚外给予除名处分。5、对非公事及公事无落实登记手续离厂后(如到娱乐场所)出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厂方概不负责。6、班组应依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要对本班组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7、各班组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检查、明确人员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 8、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并抓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新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9、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要应写出书面报告。 10、工作场所、住宿点内未经厂方同意私自乱拉电线、违者重罚、出事故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由于私拉电线造成别人出事故者一律由私拉电线人负责还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无证驾车、将客户车辆开出厂外或未经厂部同意私自跟车主外出或将车主车辆带回发生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已承担。12、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级、对于优秀者厂部给予表彰、不称职者给予批评、并与奖励挂钩。1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厂方一份、责任人一份。签定责任日期限: 06 年 月 日至 06 年 12 月 31 日法人代表: 签定责任人 2006 年 月 日 200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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