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首届电视法制节目研讨会上的发言
延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
(2006年9月1日)
我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首先,感谢州委政法委、州广电局为我们提供了这次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
近年来,我市的电视法制宣传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是**电视台的“法庭内外”、“警方热线”等法制栏目,在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构建“平安**”上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宣传作用,得到了全市人民的称赞和喜爱,这与州委政法委、州广电局的精心指导、热心帮助支持是分不开的。
下面我就“政法部门如何做好与州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进行法制宣传”这一课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对电视法制宣传重要性的认识 。新闻媒体,是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能直接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愿望和呼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树立政法机关的权威和广大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作为政法部门就必须把新闻宣传放到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及时主动与州新闻媒体沟通联络,自觉地把电视法制节目作为宣传执法职能、扩大执法影响、展示执法成果、改善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权威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政法部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既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也要大张旗鼓地把这些工作成绩宣传出去,努力营造社会了解政法、群众理解政法、各级支持政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畅通联络渠道,为法制宣传构建稳定平台。政法信息要上级部门采用、报道要新闻媒体刊登才有价值。政法部门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必须要畅通上级部门特别是州级新闻媒体的联络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指导与帮助。
新闻媒体面对各行各业,他们对政法工作不可能十分了解,也不可能特别关注。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做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定期与新闻媒介进行座谈、沟通、联络。既及时了解其所需要的稿件方向,同时也将我们的工作动态、亮点工作、经验做法以及执法行动等及时反映给记者,让他们了解、熟悉政法,及时为记者提供有关的新闻线索,与新闻记者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2005年9月份,我市政法委从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实际出发,主动与**电视三台沟通联络,并向市属政法部门下发了《关于积极配合支持**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采编工作的通知》,对法制节目稿件内容、质量、时限做了详细规定,加强了政法部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要挖掘内部潜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宣传队伍。要做好与州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信息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制宣传,主要传递的是政法系统的信息,报道的是政法系统内发生的新闻。可以说政法干警是新闻的创造者,因此,挖掘内部潜力,动员人人参与,是做好法制宣传的最关键环节,也是做好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的重要纽带。
一是应该提高政法干警的文字水平。定期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信息宣传的领导、新闻媒体资深编辑为信息宣传员授课,提高宣传员敏锐的洞察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提高撰写法制信息、新闻稿件的水平。二是应该健全系统网络,明确专兼职信息宣传员。政法部门都要配备专兼职信息宣传员。三是应该全力支持信息宣传员的工作。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信息宣传员参加相关的培训班,进一步激发信息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应该明确目标兑现奖惩,建立起信息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信息宣传不是突击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必须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提高法制宣传质量,是政法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的责任,需要的是及时沟通、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以上是我的发言,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