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5S”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07-4-30 18:14:57
宿舍“5S”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
检 查 项 目 评 比 内 容 及 标 准 床 铺 卫 生 铺面平整、床上用品不杂乱、整齐干净、床上无乱挂之衣物及饰品(包括挂蚊帐的铁丝上也不得有其它物品) 电 源 使 用 无大功率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房间无人时没有:开空调、风扇、照明灯现象 门窗、玻璃、阳台 门板干净无脚印、污迹、窗台上无杂物、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水瓶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洁净无脏水、垃圾 物 品 摆 放 1、物品柜上无杂物无灰尘 2、盆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3、毛巾挂钩上无其它物品 4、PVC物料架上无洗漱用品以外的物品5、床铺下面无垃圾、鞋子或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6、床铺没有被私自移动 地面、墙面、门外卫生 地面洁净、无杂物、垃圾、积水、墙壁无乱贴乱画、无污迹
评比办法: 1、每日由宿舍管理员对上班后的宿舍进行检查,采用百分制,即每一个项目为20分。月底进行总 评,对总评达不到60分且排名最后的宿舍处以20元的罚款。其它不满60分的宿舍依其程度(即分数的高低)给予适当的处罚。月平均分达到97分以上的给予20元每人的奖励。 1、 2、各宿舍设置室长一名(实行轮换制,每人担任一日)从一号床位开始轮流,如遇床位无人,则由下一床位人员轮值(比如二号床位无人就由三号床位担任)以此类推,任何人不得拒绝担任。且要认真负责下列工作:
a、检查电源的使用、检查室内物品摆放及卫生状况、督促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床铺整理和物品摆放)宿舍人员必须认真配合室长工作,
b、如因拒绝执行宿舍管理规定而与室长发生冲突的,室长有权报于行政部处以30元的罚款
3、宿舍管理员每日评分时,要在签名栏右下角注明当日室长的床号,以便对室长的负责态度进行评 估,对一月轮值中有三次在其当值日评分最低的将处以20元罚款。 2、 4、评比过程中将不论个人只论集体,希望宿舍人员互相督促,发扬团队精神,共同搞好宿舍卫生工作
|